陜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清潔生產審核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的規定及陜西省生態環境廳、陜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陜西省清潔生產審核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我公司已于2022年11月28日啟動了清潔生產審核工作,并委托陜西嘉藝環境技術有限公司進行技術指導,根據審核程序要求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現將企業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接受公眾監督。 1、企業名稱:陜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企業位置:陜西省西安市藍田縣工業園區二期規劃一路南段 3、法人代表:楊浩 4、生產規模:年產5萬t聚羧酸系減水劑(包括2.5萬t緩釋型聚羧酸系減水劑及2.5萬t減水型聚羧酸系減水劑),年產2萬t酯類聚羧酸減水劑,年產2萬t液體速凝劑,年產5萬t萘系減水劑。 5、主要產品及產量情況:2021年總產值15258萬元,生產聚羧酸系減水劑21074.91t,酯類聚羧酸減水劑223.34t,萘系減水劑12572.96t,液體速凝劑665.20t。 6、主要能源品種及消耗量:2021年新鮮水用量為75890t,天然氣93880m3(折標煤124.86tce),電能775984kW·h(折標煤95.37tce)。 7、有毒有害物質:我公司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質為實驗室過期樣品、分析廢液,屬于《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危險廢物,產生量為0.177t/a,于危險廢物暫存間內暫存,委托陜西新天地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置。 我公司生產過程中不涉及劇毒化學品、列入《重點環境管理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化學品、含有鉛、汞、鎘、鉻等重金屬和類金屬砷的物質、《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所列物質。 8、排污許可證情況 我公司已取得排污許可證,編號91610122583160662C001V,有效期2020-06-24至2023-06-23。 9、污染物名稱及排放方式: (1)廢氣: 聚羧酸減水劑在生產加丙烯酸階段揮發少量的丙烯酸廢氣,聚合反應階段過硫酸銨分解產生的NH3。我公司在反應釜排氣口處安裝冷凝器,丙烯酸經冷凝后排入聚合反應釜回用。尾氣采用風機抽至位于聚羧酸生產車間北側的酸堿吸收塔進一步吸收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鍋爐房設置1臺2t燃氣蒸汽鍋爐為生產供熱,采用低氮燃燒技術,鍋爐煙氣經20m高排氣筒排放。 (2)廢水:職工食堂餐飲廢水先經隔油預處理后,與其他生活污水匯合排入化糞池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管網。 (3)噪聲:噪聲源來自新建添加劑生產線生產用的反應釜和各類泵等機械設備,我公司采用低噪聲設備。 (4)固廢:固體廢物主要為實驗室過期樣品廢液、分析廢液、原材料包裝物、酸液吸收塔產生的少量檸檬酸銨、堿液吸收塔產生的少量含有機物質廢液以及職工生活垃圾等。酸液吸收塔產生的少量檸檬酸銨、堿液吸收塔產生的少量含有機物質廢液回用于產品復配,實驗室過期樣品廢液、分析廢液委托陜西新天地固體廢物綜合處置有限公司處置。原材料包裝物分類收集,委托資源回收單位處理。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10、排放濃度 根據企業例行監測數據,我公司生產車間(聚羧酸系減水劑和酯類聚羧酸減水劑生產車間)酸堿凈化塔出口廢氣中的氨氣排放速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排放標準,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級標準限值要求; 我公司燃氣鍋爐出口廢氣中的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61 1226-2018)表3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 我公司化糞池出口污水中的pH、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物、氨氮、動植物油、石油類排放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限值。 我公司廠界四周晝間、夜間噪聲兩日監測值均符合驗收監測執行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限值的要求。 11、污染物排放總量。 依據排污許可證內容,我公司無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求。 12、風險防范措施 我公司已編制《陜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混凝土添加劑生產基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已在主管部門備案,備案編號610122-2020-013。主要環境風險物質為巰基乙酸。公司建設有1個400 m3的應急事故池,用于廠區應急狀態下對泄漏產品、半成品等液體物質進行應急收集。
陜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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